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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具

你說的不是很清楚, 但已經有一位前輩點的很清楚:如此的決定,有沒有「合法」?

1. 有沒有超過管委會的預算權限 ?
2. 有沒有經過區權會討論通過?

如果都沒有時,該程序要補足!

一切都提交大會表決就對了..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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